本站訊(記者丁賢華 吳江 江柳宏攝影報道)今后市民遇到消費糾紛,可以不出商場就得到解決。12月30日下午,深圳市工商局寶安分局與寶安區消委會共同在我司設立的“消費者權益服務站”全面啟動,區工商分局副局長李世清與公司采配總監顧衛明共同簽訂了設立總服務站的協議,并為服務站成立正式揭牌,12315消費爭議快速解決綠色通道也同時啟動。今后,商場各分店服務站決定受理的消費糾紛,將在兩日內通知消費者并約定協商和解的時間,快速解決糾紛。會上,公司營運副總監蔡小文向與會者簡要介紹了公司的經營概況,并承諾做好消費者服務總站的工作,將安排業務素質好、協調能力強的管理人員,同時定期組織工作人員學習相關法律知識,培訓服務技能,并列入評先評優、晉升考核,及時有效地解決各類糾紛,為消費者服務。 據寶安分局副局長李世清介紹,自今年4月起,該局根據全面構建“和解在先”的消費爭議處理機制,建立了與企業的消費維權密切協作關系,率先在轄區開展“消費者權益服務站”的創建工作,并選擇人流量較大的商場作為試點。該類服務站覆蓋全區所有大中型商品流通企業,其中與生活消費密切相關、消費者反映比較強烈及消費者流量較大、消費者比較集中的大型商品流通場所為重中之重。佳華此次設立消費者權益服務總站,主要得益于佳華商場有完善的售后服務措施,有健全的組織及管理機構,有一套完整的經營管理機制和商品質量保障制度,商業信譽好。服務站將完全獨立于其他部門,直屬于企業主要負責人。 “設立服務站后,一方面,12315/12358申訴舉報中心將通過深圳工商紅盾網網上互動站,及時將消費者投訴轉交各站處理,服務站受理要在規定時間內與消費者協商和解;另一方面,區工商分局還將通過網上互動站對企業先行處理消費者投訴情況進行實時跟蹤、督辦,以確保企業處理消費者投訴的效率和先行和解的成功率。”區消委會秘書長吳利東說。 據了解,根據相關規定,凡屬佳華商場內發生的消費者權益糾紛,該服務總站都應當及時受理并進行調查、協商、爭取達成和解;不能和解或消費者有異議、屬工商部門職責的,應及時移送給轄區工商所處理。在接到分派來的消費者申訴信息后,該站人員要先決定是否受理,決定受理的必須在兩日內通知消費者并約定協商和解的時間,并組織調查、取證。首次協商不能達成和解的,還將組織二次協商,但仍不能達成和解的則可以終止協商,并將消費者申訴材料、調查資料和協商資料交相關行政部門,所有消費者信息均作保密處理。 隨后,寶安分局副局長李世清帶領區消委會、西鄉工商所等相關部門負責人一道,來到佳華西鄉店,查看了副食品供應情況。他要求商場加強宏觀調控,落實好貨源,做好元旦和春節的節前商品供應,要確保農副產品供應充足,商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價格也要保持平穩。